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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警“各抒己见”、案例研讨“抽丝剥茧” ——宣恩县检察院召开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

【字号:    】        时间:2021-04-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强基导向,加强基层院“人”的建设,4月13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强基行动,举行典型案例研讨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功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永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来品、检委会专职委员刘菊萍与全体青年干警共同参加。

    在研讨会上,10多名青年干警与院领导们齐聚一堂,共同讨论,踊跃发言。大家结合平时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业务办案实践,围绕会前精心选取的一起典型刑事案例各抒己见。

    随着研讨会深入开展,案情脉络逐渐明晰,争议的焦点也不断显现。在各种观点交锋中,与会人员各抒己见,从案件的事实、证据、犯罪构成以及法律适用等角度,围绕典型案例中6名被告人的罪数及量刑档次、主从犯等问题开展深入的探讨。持续三个多小时的研讨会气氛高涨、场面火热。

    刘菊萍肯定了研讨会取得的效果,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梳理分析,用“事实、敬畏、包容”三个关键词对干警的观点进行了评析。

    胡永超指出在以后的工作中扎实开展好案例研讨活动,不断丰富研讨会内容,推动研讨形式多样化,努力提升研讨层次,加快提升基层办案人员业务素能。

    检察长肖功平提出四点要求:1.案例研讨要紧跟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努力达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范围覆盖,使青年干警通过研讨会多接触自身工作领域外的案例,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开拓学习渠道,促进自身素能全方面发展。2.案例研讨形式不拘泥于讨论交流,可以采取辩论会等多种方式,要求青年干警用好“检答网”,在案例研讨中遇到的疑惑可以登录问询,以平台为载体,努力提升自身学习应用能力。3.案例研讨要以青年读书班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青年干警要端正心态,自觉主动的接受这种学习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宣恩检察工作提质增效。4.案例研讨是学习方式,目的是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提升办案质效。以此类活动倒逼青年干警,增强学习的举措和主动自觉性,以研讨促提升,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