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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看检察】宣恩检察2023年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字号:    】        时间:2024-01-10      

 
 12月28日上午,宣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坚持更强担当,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犯罪嫌疑人136人,起诉310人。坚决打击“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起诉22人,在引导侦查樊某等9人贩卖毒品案中,追诉贩毒人员4人。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3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批准逮捕26人,起诉78人。监检配合有力,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

持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不批捕41人,不起诉181人。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认罪认罚492人。畅通12309信访渠道,办理各类信访案件64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

积极助力县域社会治理

聚焦安全生产、寄递安全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7份,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堵漏建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长达600小时。完善“检调对接”,全面入驻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动建立刑事和解、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合力化解案件中的矛盾纠纷92件。

 

坚持更优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各类涉营商案件219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16人。

 

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个案合规”促“行业合规”治理取得成效。探索开展中小微涉案企业“简式”合规模式,邀请税务等专业工作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全过程参与办案的做法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主动作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牢牢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底线,办理涉流域案件76件。推行建立诉前修复生态从轻处罚机制,督促刑事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4.6万尾、修复被毁农用地50亩、缴纳森林资源补偿费5万元、提供公益服务20场次。推动建立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等双向移送线索,协同调查取证,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与县自规局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移送线索15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有效保护耕地面积50亩。继续强化酉水河、忠建河流域跨区域协作,在交叉巡回检察中互移线索10条。

能动履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精准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富硒产业发展,办理相关案件10件。对县域内重点创新企业挂牌“益企护知”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开展定点保护。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执法司法协同保护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的措施,有效保护“伍家台贡茶”、“贡水白柚”等区域公共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并成功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试点。

坚持更实举措,倾力守护民生福祉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聚焦群众身边事,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水资源保护等领域案件40件。重视安全生产司法保障,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2件5人,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完善监管。全力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燃气安全、消防通道堵塞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监督,办理案件10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从严惩处,批捕19人,起诉22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6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聚焦校园安全及网吧、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难点、堵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件。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0份。聘任9名乡镇妇联主席担任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观护员,凝聚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合力。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宣传38场次,受众师生、学生家长7800人。组织开展的《与法“童”行,“宪”给少年的你》宪法宣传活动在央视新闻联播播出。

用心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依法惩治侵害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犯罪案件40件51人。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10件,帮助追讨薪金20万元。其中,办理的34名农民工与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被写入湖北省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以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对11起因案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元。

坚持更高质效,竭力维护司法公正

突出专业化,提升刑事检察质效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3件,依法监督立案18件、撤案11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抗诉6件,提出监督意见6件。针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6件,对监外执行不当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8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6件。

突出精准化,做优民事行政检察

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8件。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权益,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开展民事监督,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办理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14件,采纳率100%,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探索建立“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协助配合工作模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该工作模式获省检察院肯定推广。

突出实效性,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开展诉前磋商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加大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保护力度,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环保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国有资金47万元,有效处置利用国有出让土地120亩。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推动保护县域内7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监督触角覆盖至乡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物司法保护,联合县法院对彭家寨古吊脚楼群发布全州首例环境资源类司法保护令。

坚持更严要求,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政治建检铸魂

加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引领检察人员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32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从严治检固本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开展提醒谈话76次,开展检务督察3次,通报纪律作风问题5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次。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实行月通报,累计填报40件,“逢问必录”已成常态。

素能强检提质

深化“五强五推”培优工程,着力擦亮“五心”山茶花融党建、阳光未检等宣检品牌。积极组织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抓实教育培训。深化检校合作,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签约深化检校合作框架协议,与湖北民族大学搭建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一年来,1名干警成为省级业务能手,2名干警入选最高检、省院人才库,11名干警先后获得省、州、县级表彰,20余个案例获评州级以上典型案例,6篇经验材料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监督促检塑形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之下,定期报告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走访、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42人次。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办案活动228件次。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102件次,案件质量评查167件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69条,切实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强化新闻舆论监督,推送更新检察动态216篇,讲好检察故事,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