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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暖心行动,72小时办结一起轻微刑事案件

【字号:    】        时间:2021-07-30      

    7月23日上午,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依法向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钟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钟某某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打工收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钟某某在2021年4月底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期间钟某某因不能外出务工使得家庭生活陷入困顿,加上其子女即将在9月进入高中读书,学费和生活费又再一次压在了钟某某单薄的肩上。
    2021年7月20日,检察机关承办人受理案件后,在告知钟某某诉讼权利义务时得知了钟某某的家庭情况,于是承办人迅速审阅卷宗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在了解到钟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21mg/100ml且无其他犯罪严重情形,决定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依法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并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办结。

 

 

据悉,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严格落实高检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发挥检察职能,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及时高效办理案件,为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