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小案彰显大情怀,追赃挽损暖人心

【字号:    】        时间:2021-09-27      

     “检察官,我对案件的处理没有异议,就是···就是···我有一个小困难需要你们的帮助·.....”

   日前,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在听取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害人意见时,被害人商某某提到自己虽然通过GPS定位将车辆找回来了,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租车一个多月产生的经济损失,商某某却没有得到赔偿。

案件情况

   2020年6月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被害人商某某经营的恩施某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一辆奔驰车。2020年7月,张某某通过“办证”小广告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商某某”身份证照片,向被害人方某某谎称自己受“商某某”的委托卖车,并以“商某某”的名义与方某某签订合同。8月初,张某某以7万元价格将奔驰车抵押转让给方某某。为避免商某某怀疑,张某某还持续向商某某支付租车费用至8月12日。9月初,商某某发现张某某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支付租车费用了,通过车辆GPS找到方某某才知道自己的车被抵押了,而张某某早已逃往湖南将7万元全部挥霍。

  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后,为帮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积极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沟通,向其说明积极退赃可以获得谅解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劝导张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在经过承办检察官的劝导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最终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商某某在拿到8000元赔偿金后,向承办检察官说道:“我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以为这个钱拿不回来了,毕竟时间这么长了、钱也不多,没想到你们帮我要回来,真的是很感谢,虽然钱不多,但你们让我觉得特别的温暖。”

  小案子彰显大情怀,宣恩县检察院的全体干警忠实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点点滴滴为群众办实事、办小事,为社会的和谐、人民的幸福付出自己的力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为民办实事,温暖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