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2018年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5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30日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功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富美宣恩建设为统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我院始终牢记服务大局的政治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努力为实现宣恩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院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实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5人。积极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开展三问三访活动,问计献策,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全力投入精准脱贫攻坚战,向驻村一线投入充足的人财物力,抽调17干部组成尖刀班下沉到4个帮扶村开展工作;狠抓扶贫工作纪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压实责任,抓实脱贫任务目标落实;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努力把惩治犯罪的震慑力传递到扶贫攻坚一线;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办理涉及贫困户的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13万元。

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积极跟进县委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具体措施,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强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22人。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充分运用经济补偿、补植复绿等方式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1),办理生态修复案件6件。与林业主管部门一道建立补植复绿基地,督促案件当事人在基地及其他林地补植复绿115.4亩。

二、惩治犯罪、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174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惩处侵犯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犯罪,提起公诉42人;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提起公诉27人;提升政治站位,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提前介入黑恶案件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1人,提起公诉15人。坚持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引发的刑事案件着力促成刑事和解,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21人,实现案结事了。健全未成年人办案工作机制,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31所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司法保护,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尽力教育矫治,帮助其回归社会,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其中1名已进入大学校园。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6件,检察长接访37次、下访4次,检察官回访11次;依法办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刑事申诉案件4件,已办结2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助推法治宣恩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依托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释法案例32件。

持续强化诉讼监督。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犯11人,通过“两法衔接”2)平台监督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件;提出刑事抗诉4件4人,已改判3件3人,发回重审1件1人。强化监管场所安全检察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各3份;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3),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8人,均被采纳;认真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监管活动监督,跟踪监督收监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的罪犯1名;通过定期走访、随机抽查、跟踪监督等方式,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的涉及黑恶势力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虚假诉讼4)案件1件。

三、推进改革、持续创新,深化优质检察实践

我院坚持改革与创新两轮驱动,敢于攻坚克难,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新一轮内设机构整合,按照“捕诉合一”5)要求,成立4个办案团队,有效集中办案资源,切实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示范作用。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65件,人均办案27.5件。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90%的案件由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作出审查决定,办案质效稳步提高,检察职业荣誉感有效增强。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办理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当事人赔偿生态修复费用60余万元。

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主动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72件次。排除非法证据2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9人,存疑不起诉2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安排专门律师接待室、阅卷室,完善律师服务配套设施,听取律师意见65次。

四、坚定信念、增强本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院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强化政治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完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围绕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组织系列活动,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忠诚为民的思想根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干警遵规守纪意识。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约谈、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等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特殊岗位人员廉政谈话活动,通过抓早抓小,切实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形成良好的检风检纪。开展“转作风 敢担当 善作为 抓落实”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进行大反思、大整改。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检务督察4次,不定期监督检查36次,通过加强监督,推动形成善谋实干、注重实效的良好风气。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重视干部梯队建设,强化“青年干警成长工程”措施落实,搭建政治培养、思想道德锤炼、综合学习、实践锻炼、结对帮扶、文体活动等六大平台,强化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应用。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参加庭审观摩、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分类分层对检察人员进行培训,共组织干警参加培训73人次。积极参与上级院的各类业务竞赛,从实战中发掘、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

五、接受监督、规范司法,着力提升检察公信

我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权置于监督之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相关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生态检察工作专题调研,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征求意见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认真采纳,及时办理。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等活动,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异地监督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20件,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25次,收集意见建议28条,全部有效办结。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7条、重要案件信息7条、法律文书175份。主动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平台等载体发布检察动态信息850余条。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和“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促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和涉案财物监管,促进司法规范。突出办案质量要求,组织评查案件155件,及时纠正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采取系统随机分案、办案单元自动轮案方式分配办理案件,从源头上防范关系案、人情案发生。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在2018年的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大力支持,得益于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适应,重配合轻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精通检察业务的专家型人才还比较少。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以服务和保障“富美宣恩”建设为统领,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宣恩全面建成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坚持“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护航美好生活愿景的实现。积极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配套民生工程,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6)制度实施,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宣恩建设。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

四、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强化改革主体责任,牢牢把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及其他各项检察改革。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委,共同完善反腐败工作衔接机制,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

五、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忠诚履职,积极进取,努力干出新气象,展现新作为,为宣恩全面建成小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一

 

相关用语说明

 

1)恢复性司法理念:是指一种新的刑事处理方式,其目的在于,由犯罪嫌疑人主动承担个体责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进行赔偿,既促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整恢复,又促使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

2)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这是我国对捕后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举措。

4)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诉讼权利,采用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方式提起诉讼,致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定的诉讼活动。

5)捕诉合一: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6)认罪认罚从宽: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增的重要内容,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