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
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参加听证会方式
本次公开听证将邀请部分社会公众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6月9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通过电话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28号)。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由于听证会场地所限,本次公开听证会仅能邀请部分社会公众参与,原则上以致电先后顺序由本院办公室确定旁听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本国
联系电话:0718-5831452
特此公告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