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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治合力!打造行刑反向衔接“宣恩模式”

【字号:    】        时间:2024-05-2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精神,2023年以来,宣恩县检察院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多维度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实践探索,以“流域综合治理”“检护民生”专项为抓手,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取得新成效。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审查不起诉案件98件,制发检察意见书92份、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105人作出行政处罚。

内部协作 规范衔接

提升“协同力”

为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内部贯通工作,促进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各部门之间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融合发展,该院成立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三年内不起诉案件的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情况调研分析,出台《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措施》,针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细化办案流程、明确监督重点、健全部门协作制度,提升内部“协同力”。

“我们对肖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对肖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针对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不起诉案件线索,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及时审查,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意见,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

 

该案中,县农业农村局对肖某作出罚没猎获物与猎获工具,并处罚款1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肖某积极增殖放流恢复生态并对行政处罚决定及时予以履行,该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该院依托“流域综合治理”和“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收集办理涉食品安全、水安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案件线索13件,制发检察意见书13份,有效推动重点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

府检联动 精准衔接

形成“共治力”

 

行刑衔接并不是检察机关一家之事。为确保行刑反向衔接运行规范、信息畅通、反馈及时、衔接精准,该院强化开展“府检联动”工作,2023年12月,与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6个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联席会,会签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机制,就行刑反向衔接中的案件移送接收、处罚内容会商、处罚结果反馈等内容与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所涉领域的专业问题,该院采取主动咨询听取行政执法机关及特邀检察官助理意见等方式,实现案件精准衔接。

2024年2月,在受理审查周某、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中,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帮助解决行政办理中确定处罚主体和行政处罚措施等问题,提高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质效。

跟进监督 有效衔接

赋能“落实力”

“今后收到检察意见书,我们将在期限内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回复执行情况。”4月29日,在对张某非法狩猎案向县林业局提出检察意见两个月未收到办理回复后,该院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对被不起诉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附函回复。5月7日,该院收到该局对张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反馈。

“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运行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仅承担着审查、提出检察意见的任务,还负责后续相应的跟踪监督。”第二检察部主任朱涛介绍,该院牢固树立“全链条”监督意识,在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后,不做甩手掌柜,积极跟进行政执法全过程。

经督促,行政机关未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或未回复的,将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该院以数字赋能等方式帮助研究解决,并持续跟进监督行政机关的处理和回复情况。2024年,宣恩县检察院积极应用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模型,受理法律监督线索73件。经调查核实,发现其中1件可能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行刑反向衔接办理,并报送恩施州检察院数字办转具备管辖权的检察院进行办理。

下一步,宣恩县检察院将在具体工作中持续推进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统筹做好内部系统和外部协调工作,不断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用好数字赋能,做好跟进监督,进一步充实、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为深化统筹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