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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公开庭审 以案普法护青山常绿

【字号:    】        时间:2024-06-11      

 

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守护青山绿水,日前,由宣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采矿案在案发现场所在村落公开开庭审理,80余名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2022年2月至4月,段某某、胡某某以修建蓄水池和水沟为掩护,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县川大河村某厂区内开采灰岩矿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477768元。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段某某仍怀侥幸,铤而走险,再次非法开采灰岩矿进行销售,收取货款405728.34元。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不仅造成国家资源损失,还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存在地质灾害风险和生产安全隐患,要杜绝此类问题,就要和当地老百姓讲清楚这其中的道理。”

“我当时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巨大破坏,这件事情对我教训深刻,我们现在已经按要求进行回填和修复,希望能弥补一点过错。”

庭审现场,检察官深刻剖析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告诫被告人汲取教训,改过自新。

“第一次现场观看庭审,内心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我以后一定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这个家门口的庭审给我们好好地上了一堂法治课,非法采矿不仅破坏环境,还危及生命安全,代价太大,千万不能做!”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讲解,进行现场普法,向群众普及《民法典》、《环境保护法》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让群众在“家门口”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认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意识和自觉性。

如今因非法采矿挖出的巨大坑凼已被填平,黄土地上补植的一排排树苗冒出一片新绿,让“疤痕累累”的矿坑焕发新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