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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瑰宝 护文脉 “文化清江”案例研讨会在宣恩召开

【字号:    】        时间:2024-06-21      

恩施州检察机关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系列活动——“文化清江”案例研讨会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流域文化是流域的根和魂,是流域综合治理的关键一环。

恩施州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9处,文化遗产超500个。

自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恩施州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制定印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明确“四个清江”治理目标。其中“文化清江”着力延续流域文化命脉,对清江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出强调。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法治轨道内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助推清江流域综合治理?

 

6月20日,恩施州检察机关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系列活动——“文化清江”案例研讨会在宣恩县召开。湖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谭铁军,恩施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晓红,宣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出席活动。恩施州两级检察院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宣恩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弘弦主持会议。

会上,郎艳辉致欢迎辞。他简要介绍了宣恩文化概貌,并从当好文物的守护人、文脉的传承人、文化的讲述人三方面介绍了该院近年来在助推文物保护与文脉传承工作中所作的努力。

典型案例展示

观检察能动履职坚实足迹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需要通过具体案例来供给,人民群众对法治信仰的认同感需要通过具体案例来增强。典型案例对于办好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案例展示环节,相关县市检察院分别对本院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展示交流。

“针对滚龙坝村存在古墓葬破坏、水泥砖房取代民族传统木质瓦房、养殖场直排污水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情形,我们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统筹解决传统村落保护相关的政策、资金、环境、规划等系列问题。”恩施市检察院分享了办理的《督促保护崔家坝鸦鹊水村滚龙坝组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宣恩县检察院分享了办理的《督促保护椒园镇庆阳坝村庆阳古街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该案办理中,该院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帮助行政机关明晰权责,并搭建协作履职平台,同步推进相关消防隐患的消除,预防性守护了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传统村落在保护中发展

“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文物保护专业人士等参与现场推进会,讨论遗址保护整改措施,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履职整改,解决了建始直立人遗址中部分化石点洞穴水害治理和保护设施损害等问题。”建始县检察院分享了办理的《督促保护高坪镇麻扎坪村七组古直立人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利川市检察院分享了办理的《督促保护十字路会议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该院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主动寻求党委政府帮助、多次开展“回头看”等方式,推动文物保护项目列入市委政法民生实事项目,有效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我们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对文物的活化利用,成功申报2000余万元用于漫水乡长征文化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来凤县检察院分享了办理的《督促保护犀牛潭农会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实务难题研讨

促司法理论实践交融发展

 

办好案件不仅需要实务的积累,也需要理论的支撑,理论与实务的双向奔赴、深度交融,有利于案件的高质效办理。

为破解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遇到的实务难题,助推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各县市院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适用难题、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判断标准难题、私益与公益和保护与发展平衡难题、监督主体确定和职责划分难题四个主题开展了一场“头脑风暴”、“理论碰撞”。研讨环节由宣恩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勖平主持。

 

“‘借道’单行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在监督范围、立案标准、调查取证、诉讼等环节缺乏有效的实体和程序法律依据,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细化规则,为基层实践提供更多支持。”

“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判断标准有‘行为标准说’‘结果标准说’‘复合标准说’三种观点,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一般采用‘复合标准说’即通过‘行为+结果’双重考量模式判别行政机关履职与否。”

“通过探索资金补助机制和产权转移机制解决文物修缮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坚持‘保护为主’的同时,鼓励创新文物利用方式,实现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平衡发展。”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监督主体是文旅部门、城建部门、民宗部门,亦或是属地人民政府?各自职责划分具体如何?通过查明地方政府制定发布的权利清单、三定方案等,明确具有实质履职责任的行政机关是一种方式。”

研讨过程中,与谈人员不仅对恩施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还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务难题展开了原因剖析,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

 

恩施州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邱宇、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谭支差参与研讨交流。针对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案件中存在的司法实务难题,提出了加强“四大检察”协同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加强文物保护普法宣传等具体建议。

现场推进部署

明流域综合治理发力方向

 

谭铁军对本次案例研讨会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更好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作指导讲话。

他强调,要固强补弱,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认真领悟省检察院关于专项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下大力气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要因地制宜,抓好特色小专项。专项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结合恩施生态环境、民族风貌、特色产业等,认真谋划特色小专项,以小专项带动大专项,推动专项活动走向纵深。要扬长避短,培育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牢固树立案例意识,学习借鉴上级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自身案例的挖掘、选育和撰写力度,争取打造更多的典型案例。要提炼提升,打造恩施经验。注重信息简报、经验材料、典型案例的报送与办案指引的总结,加强对所办案件的分析研判与总结提炼,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詹晓红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文化是一种兼收并蓄的态度、是薪火相传的精神,流域文化是流域的根和魂。此次研讨会正逢其时、正当其势、正应所需。就如何做好全州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她强调:

冲破思想“舒适区”,“规定动作”不折不扣。专项工作关键在“专”,要有抓专项的“样子”,抓专项的“劲头”,抓专项的“韧劲”,注重运用“专”的方法,呈现“专”的效果。要办准、办好、办实涉流域案件,进一步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培育典型案例,撰写经验信息,编发宣传稿件。

勇淌创新“深水区”,“自选动作”有声有色。紧紧围绕流域综合治理“一院一品”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打造特色品牌和工作亮点。紧盯“有声有色”的工作要求,强化效果转化,提升创建成效,积极传导压力,真正将工作任务细化到点、具体到人,共同推进“自选动作”完成到位。

挺进发展“无人区”,“特色动作”可圈可点。自觉将“四大清江”案例研讨活动作为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的创新举措、特色动作。强化工作创新,进一步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做到以专项牵引检察办案、以办案培育典型案例、以典型助推专项提升。

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庆阳坝凉亭古街,现场查看公益诉讼办案效果;走访湖北贡易德茶叶有限公司,了解当地茶产业发展现状;参观椒园镇黄坪村“廉政+红色”文化基地,感悟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