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恩施州检察院对宣恩县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内部审计情况反馈会在宣恩县检察院召开。督察组组长,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本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本强强调,督察反馈意见和审计建议体现的是州院党组和宣恩县委一致的政治要求,宣恩县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以整改落实的显著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政治智慧,确保督察、审计整改要求落地见效。
要坚持求真务实抓整改。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上再用心,在推进“三个专项”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再用力,在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再用情,在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上再用功,在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上再用劲,以高标准、高质量整改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要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对督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对反馈的问题做到项目化、清单化、系统化推进,确保反馈问题按期销号清零。
要善于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运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从具体问题中查找和发现共性问题,凝聚各方力量,抓好融合整改、一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突出深度转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做到标本兼治,以改促干,提升整改质效。
受宣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委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弘弦代表该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全盘认领反馈意见,对反馈的问题做到主动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全面推动成果转化,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推进“三个专项”工作、检察业务质效工作等结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宣恩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天德、宣恩县检察院全体在家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