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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司法警察” 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字号:    】        时间:2024-09-04      

面对新时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对司法警察依法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宣恩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在全面发挥警务保障职能的基础上,逐步承担起参与协助公益诉讼调查等新增职能,全面、全程融入检察办案活动,加快走上了一条符合司法警察工作性质和规律的转型发展道路。

建立检警一体办案模式 确保办案安全“不打烊”

 

“我们正在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请大家协助配合,无关人员请不要围观!”在某农贸市场,针对现实情况复杂、不明真相群众围观起哄的情形,执勤法警立即组织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

宣恩县检察院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处于半地下室的某农贸市场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现象,严重威胁市场内摊户、小区住户、周边商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这一案件线索安全隐患大、行政相对人构成复杂的现实情况,该院召开专题案件研讨会,明确由公益诉讼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警察组成办案组,由司法警察负责该案全环节的警务保障工作,共同参与案件办理。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人员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情况。司法警察大多具有自侦经验,且参与案件办理时身穿警服、持有执法记录仪和必要的警械具,可以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安全保障。”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勖平说道。

协力开展案件调查取证 形成各有所为“新格局”

“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一方面可以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发挥司法警察的优势,切实为办案提供安全保障。有了他们的全力配合,我们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案情分析、重点突破上,办案质效也有了保障。”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说道。

宣恩县检察院在开展“国土国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行政机关对某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出让工作,存在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问题,导致国家利益处于长期受害的状态。该院迅速召开专题案件风险研判会,组建由公益诉讼办案组和司法警察大队组成的联合办案组,共同开展办案活动。

办案检察官在司法警察的协助下,全面调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等书证资料,询问了相关行政机关及企业负责人,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深度还原问题全貌。

最终,该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针对不同原因分类履职。同时,主动回应行政机关履职困惑,结合破产重整企业发展难题,与自然资源部门共商治理良策,助力消除风险顾虑,依法积极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后该案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全面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 确保跟进监督“零风险”

 

2024年4月,在某燃气经营企业,司法警察正在协助检察官对该院办理的燃气运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

2024年,该院聚焦个体燃气经营、餐饮业燃气使用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针对部分燃气经营个体户运输车辆不规范、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等问题,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燃气运输各环节进行全方位整改、规范,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后,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司法警察一起到相关单位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因涉及问题单位较多,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召开碰头会议,会议上制定了详细的“回头看”计划,决定由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分头就相关情况进行查看,最后通过资料汇总确定整改情况。

“我们把每一次参与办案都当做一次实战练兵,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素能。”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康勇表示,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的更高要求,司法警察唯有跟上步伐、乘势而上,全面提高自身专业化素质和履职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办案安全保障职责,更好地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责主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