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宣恩县吃到的最好吃的一家烤肉,团购价只要98,好吃又不贵。”
“正宗油焖大虾,祖传秘方,几十年手艺,活动期间限时领取优惠券,啤酒畅饮,虾子买一送一。”
近年来,网络平台上涌现许多“吸睛”、夸大美食推介短视频,借此吸引消费者进店消费,看似是自媒体博主的进店体验测评,实则是博主与商家利益捆绑,为商家进行不实的广告宣传。
今年8月初,宣恩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反映称,部分“美食探店”视频违规发布隐蔽广告,有损消费者知情权。
办案人员调查后发现,宣恩县域内多位美食探店博主,以“实地探访”“亲自体验”为噱头,在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图文、视频对县域部分餐饮商家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推介。但其视频页面添加了推荐店铺的具体名称、定位、优惠团购链接等信息,却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有消费者评价其购买后发现部分店铺存在食材不新鲜、实际分量、价格与推介视频内容不符等问题。
美食探店博主发布的推介视频具有广告属性,其未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属于故意模糊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边界,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8月24日,宣恩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辖区内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涉案广告发布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面规范“美食探店”行为,加强“广告”标识适用。同时,要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互联网广告从业者依规经营意识,推动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此外,对美食探店博主所推广的餐饮店铺内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印发了《关于开展“探店视频”等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探店视频”。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相关短视频博主进行个别约谈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
“此前的各项行动已经取得良好的成效,未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区域内互联网平台加强管理,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与信息共享,形成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优化互联网管理工作。”10月17日,开展“回头看”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检察官说道。
保障民生是“国之大者”,也是“民之所盼”,宣恩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深入践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守护民生福祉,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