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听证促进个案矛盾化解
覃某原是某饭店保洁人员,因饭店拖欠工资而产生报复心理,趁饭店无人时先后6次盗窃饭店卤牛肉等物品,并窃取柜台现金,共计1844元。2024年3月,覃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老板对我态度不好,还拖欠我工资。”覃某辩解自己的盗窃行为事出有因,而饭店老板也深受其扰:“他的家人到处散布我们饭店的负面信息,严重影响了饭店正常经营。”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决定在饭店所在乡镇综治中心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具有基层矛盾调解经验的听证员、人大代表和综治中心负责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经各方释法说理,覃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应受处罚,饭店老板也认识到自己对待员工的态度存在问题,对覃某表示谅解。双方积怨彻底化解。
“讲清法理情,在解‘法结’的同时努力解开群众‘心结’,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结合案件特点,灵活采用“下沉式”听证方式,依托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驻企检察室等,与相关机构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搭建简易听证平台,同时精准匹配听证员及确定其他听证参加人,打通释法说理“最后一公里”,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就地化解。
以听证强化法治宣传实效
“今天的听证对于村民们来说是一场普法‘及时雨’,有效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在宣恩县椿木营乡杨某某家中院坝,该院就一起滥伐林木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这场听证会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加的同时,还邀请了周边村民前来旁听。“把办案过程‘晒’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讲清楚,听证会也是法治课。”承办检察官表示,这样的“上门听证”就是为了在听证的同时为更多人提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机会。
“案子虽小,却体现了检察办案的尺度和温度,也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目的和效果。”参与听证的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覃庚银对这次听证感触颇深。
实践中,该院注重将检察听证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社会热度较高、矛盾相对突出等具有重要普法意义的案件,采取上门听证、现场听证等方式,通过身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精准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从而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域”的效果。
以听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伍家台贡茶按标准分为‘贡芽’和‘绿针’两类,而县域内部分商家销售的茶叶未按规定等级盛装。”2024年12月,宣恩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就县域内存在的“伍家台贡茶”地理标志使用混乱问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社会组织代表以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进一步明确症结,厘清监管权责。
会后,该院结合听证意见和事实证据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促进行业规范。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需要齐抓共管的‘老大难’问题,或是个案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共性问题,我们通过公开听证,凝聚起执法司法合力,共同促进社会治理。”该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该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听证涉及的案件类型不断拓展。在办理涉及多部门职责、需要多部门协同整治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该院通过公开听证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边界,有效推动各司其职、协同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