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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检之星】“老丁”的“钉钉子精神”

【字号:    】        时间:2025-04-11      

 

 

开栏语

为深刻培育践行湖北检察职业精神,展现新时代宣恩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即日起,宣恩县检察院推出“宣检之星”专栏,宣传推介近年来宣恩检察队伍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体现时代精神及影响力的优秀人物或团队,进一步激励全院检察人员干事创业、对标争先,合力打造高水平检察队伍。

本期,让我们共同聚焦二十年如一日以“钉钉子精神”坚守检察办案一线的宣恩县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丁明。

“老丁”的“钉钉子精神”

丁明(中)接待来访群众

扎根检察办案一线二十载,办理案件千余起,无一错案、无一超期——这是检察官丁明从青丝到白发写下的答卷。临近退休,他依然奔走在检察一线,奔赴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同事们说,老丁办案就像“钉钉子”,不仅拧得紧,更钻得深、钉得实,在岁月的年轮中刻下了一枚又一枚“铁案印章”。

丁明,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今年即将年满60岁的他,当过人民教师,也在农业局当过农艺师,1997年3月,丁明考入宣恩县人民法院,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2005年5月因工作调动至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部门工作。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1拧得紧:一丝不苟的“较真劲儿”

“每次办案,我既有一种庄重的使命感,又有一种如履薄冰的谨慎。”丁明说,“人民检察官”五个字,意味着群众沉甸甸的信任和重托。

从检20年来,有18年都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丁明已经记不清经手的案件数量,但他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将每一个案件都当成“要案”,也确保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在办理某贩卖毒品案中,面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僵局,丁明连夜翻遍案卷仔细审查,列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收集大量电子数据,最终成功还原犯罪嫌疑人联系上下线、商议价格、人货分离运送毒品的整个过程。

法庭审理环节中,其中一名被告人拒不认罪,丁明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本案扎实有力的证据,鼓励其积极面对现实,勇于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认罪伏法,当庭表示不上诉。

“证据链差一环,案子就松一扣。”翻开丁明的工作笔记本,上面总是画满了像蛛网般蔓延的思维导图。正是凭着这种近乎偏执的较真,他一遍遍在证据网络中捞出真相,让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2019年,捕诉一体改革,同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54岁的丁明,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积极投身扫黑除恶斗争中。

在审查秦某某等10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丁明放弃了中午及周末的休息时间,独自承担起案卷审查工作。60多本侦查卷宗,近百张视频光盘,边审查边做报告,边指导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材料……30个工作日,丁明完成了近2万字的审查报告以及对10名被告人的讯问及认罪认罚的适用,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送上审判席。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的18年时间里,他先后承办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一批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所办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无一差错,起诉准确率100%,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2钻得深:拒绝躺平的“老黄牛”

从教师到农艺师,从审判员到检察官,多重身份转换,面对不同岗位不同的工作要求,丁明都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这得益于他的勤奋善学。

1997年3月,丁明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法院工作,当时非法学专业的他下定决心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他通过自学认真钻研业务,虚心向有工作经验的同事请教,完成了湖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的学习,很快就实现从一名“门外汉”到法律工作“内行人”的转变。

2005年5月调至检察院工作后,丁明也没有丝毫懈怠,在工作之余参加了电大法学专业学习。无论工作多么繁忙,他都会挤出时间,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正如他自己常说:“知识要更新,办案也要与时俱进。”

在丁明的办公桌上,除了电脑、水杯和签字笔,就是一摞摞的法律专业书籍。年轻同事们发现,这位前辈的案头永远摆着最新的司法解释汇编,大家都说:“不管什么类型的案件,有问题就问丁科长。”而与此同时,丁明也时常与年轻干警探讨最新司法解释,虚心学习他们的新理念、新技能。

丁明在公益诉讼磋商会上发表意见

2023年,丁明来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当时的丁明已经57岁,身体和精力都大不如前。面对新的挑战,他没有固步自封、得过且过,为公益,他又燃起学习热情。不仅通过主动学习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钻研典型案例快速积累经验,还频繁往返于相关部门发掘公益受损线索,很快便适应了工作岗位,打开了工作局面。

2023年的盛夏时节,为调查县域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情况,丁明带着两名年轻干警钻进刺藤丛生的山坳。在他的带领下,办案组在一周时间内完成了县域范围内7处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走访调查工作。针对发现的水源地上游污水直排入河、污水收集管道掉落、饮用水水源地围栏破损等问题,该院迅速立办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钉得实:不忘来路的“贴心人”

在丁明看来,办案从来不是简单的“结案了事”,而是要真正做实“案结事了”。

在办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时,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矛盾十分尖锐。若简单按法律程序起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为此,丁明在审查该案时,带领办案组深入走访调查,联系各方组织调解,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进行耐心劝解,最终让剑拔弩张的当事人达成和解。

丁明(左)在调解现场展开释法说理

“一些轻伤害案件常常是亲朋、邻里纠纷引发的,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长期在检察一线工作,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丁明十分了解老百姓的需要和诉求,这也源自于他二十年如一日在民生小案中的深耕。

2024年,丁明调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经历了角色转换,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2024年5月,一位申诉人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称其不服法院对与其相关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经过细致全面的审查,丁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他意识到,想要妥善处置此次信访,最重要的是要打开当事人心里的“结”。

于是,他组织办案组联合妇联、社区等部门共同在乡镇综治中心开展听证,一面通过释法说理,阐明案件的办理情况、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一面从当事人的倾诉中把握心结所在,从法理情的角度为其化解心结。最终申诉人解开了疑虑,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处理结论,愿意息诉罢访。

从法院到检察院,从刑事检察到公益诉讼到控告申诉,丁明始终坚守着“不论何种身份都是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这份信念与定力,坚守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初心不改的践行。

夕阳西下,结束了一天工作的丁明摘下检徽轻轻擦拭,那道银光依然如二十年前般锐利——那是穿透黑暗的锋芒,更是刻进岁月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