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若干措施>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院党组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
《措施》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落地落实为目标,聚焦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大核心任务,结合宣恩检察工作实际,系统制定15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做到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措施》强调,要做实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深化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落实好《案件办理提示清单》。要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加强对案件办理关键节点的同步监督,常态化开展预警提醒。
《措施》强调,要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做优案件质量评查。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件管理部门组织的评查等结合起来,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和常规抽查。同时,大力推进反向审视,加强反向审视成果运用,及时开展追责问责,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依法正确履职清单。
《措施》中,将文书评选和日常练兵、备赛练兵等相结合,狠抓素能提升是一大亮点。依托各业务部门每月开展、全院每季度开展的“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结合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审查报告等重要文书抽查等情况,开展案件质量和文书讲评,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和文书规范化水平。
宣恩县检察院将以“15条具体措施”的落实为抓手,围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落实措施、强化实施保障,以高质量检察管理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