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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让监督更透明!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全程

【字号:    】        时间:2025-07-11      

 7月9日,在宣恩县社区矫正中心,宣恩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正在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工作。这一次,检察官的身边多了两位特殊的“搭档”——人民监督员,他们的任务是全流程、零距离参与今天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案环节。

 

在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一个“社矫期间再违法”的线索进入了检察官的视线:社矫对象杨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其档案了解到,该社矫对象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目前仍在缓刑考验期内,却又因赌博被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人民监督员(右一、二)参与案件研判

“杨某某日常表现反映出其法治观念淡薄、规则意识不强。这次公安机关虽然处罚了,但如果社区矫正机构不跟进采取惩戒措施,其再犯罪风险很高。”研判中,检察官分析道,并依法建议县社区矫正中心对杨某某给予警告处分。

“缓刑不是放任自由,一定要对法律心存敬畏。”“这既是规范管理的要求,也是对社矫对象的警醒。”两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研判,对检察官提出的监督建议表示认同。

 

监督建议当日即获采纳。宣恩县社区矫正中心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警告决定。

监督工作并没有到此为止。为引导社矫对象严格遵纪守法,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对杨某某进行了警示谈话。“社区矫正不是儿戏,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侥幸心理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再有类似违法行为,等待你的很可能就是收监执行实刑。”检察官的告诫掷地有声,杨某某当即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亲历从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研讨决策到宣告处罚决定、开展教育谈话的全过程,两位人民监督员对此次“零距离”的监督、“沉浸式”的体验感触颇深。其中一位人民监督员深有体会地说:“这次全程参与,亲眼看到检察官如何细致审查、如何依法提出建议、如何教育矫正对象,确实很受触动。这种公开透明的监督方式,让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的严谨和公正。”

“打破‘神秘感’,让监督更透明、更接地气。”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是为了更有效地发现问题、凝聚共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见可触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