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宣恩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对县域内部分汽修厂未进行有效监管,县域内部分汽修厂从事汽修未向职能部门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处置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污染生态环境,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机溶剂、废发动机油、废油漆等,它们个个堪称“化学毒库”。1升废机油可污染100万升清水,且废机油里含有多环芳烃、重金属等致癌物,对人体危害极大,长期接触会干扰人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等,引发血液病甚至癌症。
如不严加规范和治理,随意倾倒的危险废物将会从车间流入河流,从土壤流向餐桌,藏在我们看不见却时刻接触的地方,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身体健康,同时也制约着可持续发展。
检察官:你们汽修产生的废机油是怎么处理的?
答:“有些来修车的客户会自己带走,剩下的一部分会卖给相关公司,其余的有老百姓找我们要,就或送或卖,给他们了。”
“有的老百姓说拿去给油锯当润滑油了,但具体怎么处理的我们就不清楚了。”
经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实地摸排走访查明:县域内部分乡镇汽修厂存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向相关部门备案、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存储设施等违法情形。
该院对此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妥善处理。
相关主管部门随即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对乡镇相关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向涉事机动车维修企业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未进行经营主体备案的限期完成经营备案;未规范设置危废暂存设施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注》设置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专用贮存间,并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建立危废管理台账等。
5月,相关单位已对涉事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检察公益诉讼,让危险废物流向该去的地方,让一河碧波清澈荡漾,一方餐桌安全健康,为发展节奏始终与生态脉搏同频共振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