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宣恩县检察院与宣恩县公安局召开的检警联席会议上,一份《1-8月危险驾驶案证据收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情况通报》成为讨论重点。通报直指书证提取与制作、言词证据收集、鉴定意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警双方围绕通报内容进行深入探讨。这场集中复盘,是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协办”)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一项固定动作。
“侦协办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监督,更在于推动侦查质量的系统性提升。”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勖平介绍,2025年以来,该院从“治已病”向“防未病”延伸,建立证据收集共性问题情况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分析报告三项源头治理机制,并将通报、报告和讲评嵌入季度检警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通报(报告)—讲评—反馈—改进”的固定流程。
证据收集共性问题情况通报,旨在强化“规范指引”。
该院定期梳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发现的侦查取证共性问题,当面向公安机关通报,并要求转发各队所学习。通报既有针对一类案件如危险驾驶类案问题的通报,也有刑事案件整体证据收集共性问题通报;内容不限于指出问题,更注重提供方案,将证据标准细化为操作指引。
如针对危险驾驶案件中血样提取封装不规范、委托鉴定不及时等问题,检察机关不仅列出“问题清单”,还以个案为例逐项说明可能导致的证据风险和法律后果,进一步明确取证要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随后将通报内容纳入执法质量检查重点,督促各队所对照整改、规范取证。这样一来,监督意见不再是“一纸文件”,而成为侦查一线的“标准化指引”。
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则让证据标准“直观可感”。
今年7月,该院选取2025年以来办理的侦查质量高、证据体系完善的4件案件作为正面案例,同时选取因取证瑕疵导致存疑不诉、变更事实、改变定性的4件案件作为反面案例,与公安机关联合通报,并在检警联席会议上进行集中讲评。
在一起“零口供”盗窃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实质化引导侦查机关运用声纹鉴定和冠字号对比两项方法收集关键客观证据,构建科学证据体系,该案被评为正面典型案例。而一起危险驾驶案因证据收集不规范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二次,最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被评为负面典型案例。讲评现场,承办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同台复盘,逐一倒查程序节点,分析证据细节,进一步在关键证据补强、审查把握重点上达成共识。
“正面案例讲‘怎么做好’,反面案例讲‘为什么没做好’。”方勖平说,一方面,以优秀案例为引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另一方面,以多发问题为导向,补齐侦查取证短板。通过具体案件中的证据细节、程序节点、法律适用要点对比分析,侦查人员可以更加直观感受证据标准的具体要求。
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分析报告,注重强化“严格区分”。
为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权,同时向公安机关释放检察机关杜绝“三种不起诉权混同适用”的强烈信号,今年8月,该院对2023年以来不起诉案件样本进行详细分析,制作《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对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类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报告既讲法律适用,也讲证据标准;既分析检察环节的审查要点,也回溯侦查环节的取证短板。通过这一机制,双方进一步明确侦协办的前沿阵地作用,统一证据收集规格,更加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从源头减少“带病”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除了上述三种机制规范源头取证,该院还通过创新派驻模式、创新“两项监督”办案方式、创新引导侦查取证模式等,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个案监督促类案治理,以类案治理促系统提升。如今该院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42.21天,较2024年下降78.49天,案件办理质效大幅提升。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质化推进,让执法司法理念进一步统一,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与检察监督履职质效都明显提升。”宣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左静表示,该院将坚持准确把握监督与配合的界限,持续推进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以有效且高效的监督与配合助推实现司法公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