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绿水青山到蓝天白云,从“舌尖安全”到“脚下安全”,从英烈权益保障到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保护,从个人信息安全到网络治理……10年间,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与国家战略同频、与百姓期盼同行,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等时代课题中,以法治之力写下一份沉甸甸的检察答卷。
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9件,提起诉讼4件,涵盖环境资源、食药安全、国土国财等多个领域,真正让公益诉讼成为守护美好生活的法治利器。
破冰 从零开始的探索
2013年7月至2017年10月,宣恩县万寨乡后坪村一片名为茶辣树湾的山林,在机器轰鸣中逐渐消失。某建材公司为开采、销售建筑石料用灰岩,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的前提下,毁林采石,造成林地原有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损。
“当我们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时任办案检察官、现任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方勖平至今难忘第一眼的触目惊心,“山体岩石裸露,林地原有植被及土壤已完全被破坏,被砍伐的林木中,有不少树龄超过50年。”
经恩施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调查,该建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19.4亩,其中一般商品林5.8亩,省级公益林13.6亩。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建材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大量林地毁坏,对省级生态公益林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毁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对此,宣恩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参考外地经验,最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将案件诉至法院。
2018年2月,该院就该案依法向宣恩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对被告进行刑事和民事双重处罚。同年7月,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该建材公司及负责人被判处罚金,同时赔偿生态修复费。
此案是宣恩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开庭审理时,恩施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直机关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0余人参与了旁听。
“这是我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第一案’,虽然过程艰难,但意义重大。”方勖平说,“它不仅为后续案件积累了经验,更让我们看到了公益诉讼的价值。”
深耕 多领域全面发力
随着2017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宣恩县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入快车道。
“全靠整治及时,才有现在的好水质。”珠山镇双龙湖社区居民简申红说,双龙湖也曾经历过一段“黑暗时代”。
龙洞水库曾是宣恩县县城居民的唯一饮用水水源地。2011年12月,该水库被确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07年以来,部分村民一直在龙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渡船旅游活动,其营运船舶使用柴油动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油污直接向水库排放,给县城居民饮水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2018年,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将所有船只拖离拆除。同时,与相关行政机关一起解决原从事船舶旅游村民的后续生计问题,有效解决了多年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船舶污染问题。该案件获评“湖北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针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在网上公示量化分级信息,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宣恩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具有多年网络服务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在诉前、起诉、“回头看”等阶段提供专业意见,最终推动相关工作整改到位。该案获评最高检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2023年,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国有土地出让公益诉讼案中,针对3宗国有土地的不同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完成其中2宗国有土地闲置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对其中未整改到位的1宗国有土地闲置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刚性解决了国有土地闲置问题。最终,通过该案办理,推动闲置长达9年的3宗国有土地有效开发利用。该案先后获评湖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推介案例。
在创新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专项监督中,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先后推动庆阳古街、张官铺侗寨、彭家寨古吊脚楼群等11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力保护。2021年,该院办理的庆阳古街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庆阳古街内消防设施设备缺失、居民消防意识不足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最终消除隐患。
除了上述四大传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之外,该院还积极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英烈权益保障等其他法定领域同向发力,推动宣恩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
创新 机制突破与科技赋能
酉水河,发源于宣恩县,流经宣恩、来凤和湖南龙山等地,全长427公里。
自2020年起至今,湖北省宣恩县、来凤县,湖南省龙山县三地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酉水河流域“蓝色梦”专项监督行动。两省三县检察机关互相移送案件线索30余件,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共立办涉酉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件。
公益诉讼检察并非大包大揽,也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共治。多年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协作:
立足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设立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
联合建立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执法司法保护基地,立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件,推动类案治理、系统保护。
与县人大、县政协建立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实地调查。
探索研发河湖安全法律监督办案平台,用数字赋能解决线索发现难、监管碎片化等问题。
……
“公益诉讼就像一根杠杆,撬动的是多方共识与合力。”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飞表示,“未来将结合前期建立的‘河湖(林)长+检察长’‘自然保护区+检察’‘酉水河跨区域协作’等各项机制,与社会各界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履职、社会支持等制度,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成效 看得见的改变
10年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携手行政机关一并推动保护全县“山水林田湖草”1000余亩,督促200余家餐饮服务提供者、30余家医药机构依法规范经营,助力400余亩闲置国有土地得到有效利用,追回流失国有财产1500余万元,守护1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免受破坏,共同促进了宣恩县建设全省山区高质量发展强县。
但比数字更动人的,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变化:
曾经满目疮痍的矿山,如今重披绿装;
昔日污水横流的河道,现在鱼翔浅底;
过去让人忧心的外卖食品,现今市民可以放心食用……
“公益诉讼没有终点。”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表示,“我们将继续以法治之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对公益诉讼检察官来说,他们守护的,是千家万户的今生,也是绿水青山的永恒。公益诉讼改变的不仅是环境,更是人们的观念。从“事不关己”到“人人参与”,这种觉醒或许是最宝贵的成果。
十年磨一剑。宣恩公益诉讼检察的生动实践,不仅改变了这片土地的面貌,更诠释了“法治为民”的深刻内涵。从青山绿水到食药安全,从历史文脉到未来福祉,这把“公益之剑”必将越磨越亮,为宣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持续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