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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专项监督 持续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5-09-30      

一起涉市场主体案件近五年悬而未决,公安机关既未侦查终结也未撤案,这样的“挂案”如何被发现并最终得到清理?

今年5月,宣恩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挂案”清理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官通过检警双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发现一条异常案件信息:涉市场主体犯罪嫌疑人方某2020年6月因涉嫌诈骗罪被取保候审,但五年过去,案件仍未侦查终结,也未按照规定撤销,已经形成“挂案”。

经全面审查认定该案构成刑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后,承办检察官针对证据存疑问题列出详细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开展侦查,证实了方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6月16日,该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这起“挂案”的成功清理,只是宣恩县检察院深化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监督的一个缩影。今年来,该院共办理了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

“专项监督+延伸治理”实现靶向治理高质效

“‘沉睡’涉企案件的依法处理,如同为涉案企业卸下了沉重的枷锁。”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对长期“挂案”依法开展监督,越权管辖、违规立案、违规不立案或撤销案件、强制措施适用不当也是涉市场主体立案监督的重点。

在此基础上,宣恩县检察院以侦协办为平台,围绕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监督,形成三个专项监督事项,即聚焦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不当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聚焦滥用查封、扣押、冻结和长时间不当羁押等制约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聚焦既不依法推进诉讼程序,又不及时依法撤销的涉企“挂案”增加企业诉累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在依法开展监督的同时,该院注重延伸社会治理,通过办理个案发现并提炼具有普遍性、源头性、多发性的问题,找准症结,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机制保障+数字赋能”实现线索发现高质效

能够精准高效地开展监督,得益于良性的协作配合机制和数字赋能下的创新工作模式。

2022年,宣恩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挂牌成立侦协办,并会签《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具体措施》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确立了季度例会、“专人常驻+线索轮案”、“值班日志+工作台账双账管理”等工作制度。2024年,该院就涉企案件办理与县公安局会签《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措施》,确立涉企案件信息共享、重疑案会商、侦协办跟踪办案等机制,建立涉企案件信息台账。

今年来,该院按照《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相关规定,依托侦协办、侦查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在借鉴先进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就涉企刑事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与衔接配合,将省检察院推广的刑事“挂案”法律监督模型、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法律监督模型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结合运行,形成集侦查、监督、协作于一体的“数字检察+侦监协作”模式,提升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绿色通道+专业助力”实现案件办理高质效

自检察机关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以来,该院便建立了涉营商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受理的相关案件实行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避免因案件久侦不结,造成涉案市场主体的诉累。

为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该院还创新建立线索发现与办理分流机制。“我们指派专门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审查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监督线索,对涉市场主体案件逐案清理,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据介绍,该院确定由线索管理组负责定期通过侦监平台获取公安机关在侦案件数据,经由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碰撞,推送监督案件线索。针对数据模型推送出来的案件线索,线索管理组形成初步意见后,再分流至具体的线索办理组进行办理。

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时,该院还通过适时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等涉企案件高发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案件,借助专业力量,确保案件办理精准、高质效。

今年7月,宣恩县检察院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专项监督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随着各项改革举措逐步落地,宣恩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做到涉企案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