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山无墨千秋画,贡水无弦万古琴。”这既是宣恩的诗意写照,也是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使命所在。近年来,宣恩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助力长江大保护”等专项行动,在深化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的同时,积极推动机制建设与协同联动,强化技术赋能,探索改革试点,逐步构建起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以案护绿
用高质效案件办理守护仙山贡水
“门前那条清亮的河流又回来了!”宣恩县李家河镇板栗园村村民感慨道。这一切,源于检察机关对安置小区污水处理问题的持续监督。
2025年3月,宣恩县检察院在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中,通过利用公益诉讼快检室检测水质、使用无人机勘察污染全貌等方式发现,我县多处集中安置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均不同程度存在未实质化运行的问题,导致安置小区周边河流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破坏严重。对此,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同年6月,该院在开展“回头看”中发现,全县8个乡镇共计26处集中安置小区污水处理站均已正常运转,出水口无明显异物与异味,全县33000余名搬迁群众的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处理。
上述案件是宣恩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的缩影。近三年来,该院共立办涉“流域综合治理”“长江大保护”案件50余件,督促10余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修复了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了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清理了水域污染,处置危险废液。
以制兴绿
用高标准机制建设凝聚治理合力
“这一次我们按照前期签订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要求,就相关企业长期未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补偿工作向宣恩县检察院移送问题线索2条,请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宣恩县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联席会上主动向宣恩县检察院移送线索。该院在收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后,通过现场查勘相关企业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询问相关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并成功督促该部门追缴了50余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我们建立的协作机制,就是要为‘长江大保护’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架起一座桥,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宣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负责人在联席会议上表示。为此,该院牵头与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会商研判不及时、信息共享不彻底、线索移送不规范、专项行动不深入、调查取证不专业等难点堵点,以制度化协同凝聚“减污扩绿”的治理合力。
近年来,该院面对如何更加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更加有力守护两条州级流域与众多县乡支流,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的问题,以机制建设作答,用协同联动破题,从内外协同、跨区域一体履职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各类协作机制6项,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等多方面凝聚了治理合力。
以智复绿
用高效能创新举措厚植生态底色
面对“流域综合治理”和“长江大保护”工作在深入推进阶段所呈现出的新问题,宣恩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新理念指导新举措,用新举措解决新问题。
2025年11月,该院在办理督促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的过程中,利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受了“益心为公”志愿者上传的非法占地线索,为前期线索摸排节约了时间。同时,运用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邀请自然资源部门特邀检察官协助使用卫星遥感查明了被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及面积,为精准监督提供了数据支撑。同年12月,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目前,相关行政机关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2025年4月以来,该院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创新开展“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改革事项”,通过前期走访调研了解县域减污扩绿情况,结合“八山一水一分田”县情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办理系列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定协作机制凝聚合力,强化案例培育突出示范引领的举措,成功试点了“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改革事项”,为下一步更好保护流域生态、促进流域发展提供了范例。
贡水画里行舟,仙山秋色连波。宣恩县检察院将持续以“长江大保护”为抓手,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法治之力守护“仙山贡水”的诗与远方,为绘就浪漫宣恩的生态画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