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5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成效明显地区的通报》,对124个改革事项和改革成效明显地区进行通报表扬。宣恩县检察院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专项监督、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2项改革事项获通报表扬。
省级改革事项
(法治环境方面)
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专项监督:汉阳区、樊城区、夷陵区、阳新县、郧西县、沙洋县、赤壁市、随州市、宣恩县、仙桃市。(指导单位:省检察院)
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江夏区、青山区、夷陵区、丹江口市、江陵县、东宝区、梁子湖区、大悟县、浠水县、宣恩县。(指导单位:省检察院)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宣恩县检察院始终将省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以专项工作带动全面履职提质增效。
一方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围绕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专项监督,形成三个专项监督事项,创新运用“线索发现与办理分流”机制、“数字检察+侦监协作”模式等,推动精准高效地依法开展监督,同时注重延伸社会治理,依法有效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服务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等重点工作,结合宣恩“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县域实际,因地制宜部署开展专项活动,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推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法排放畜禽养殖粪污等具体问题切实整改,在“减污”中为企业划定行为红线,在“扩绿”中为发展增添生态底色。
下一步,宣恩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支点意识,持续创新履职方式,以更优司法举措、更实工作成效,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宣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