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宣恩县检察院 > 宣恩检讯

“开门评案” 让正义经得起审视

【字号:    】        时间:2026-05-08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要求,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宣恩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理念,坚持做实“每案必检”,探索“检察专业评+律师经验评”的双线评查机制,特邀具有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开门评案”倒逼办案质效提档升级。

“前期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慎重采纳和扎实落实,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的务实担当,也激励我们在履职中认真参与、积极建言。”日前,宣恩县检察院邀请两名具有执业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其中一位人民监督员肯定地说道。

 

“这份法律文书的表述还不够规范。”

“涉案财物的去向需要进一步明确。”

……

2025年末,在宣恩县检察院召开的一次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会上,有两位特殊的“评查员”指出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他们是两名具有执业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

“这两位律师长期工作在基层司法一线,既熟悉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又深知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他们的加入,让评查有了‘内外结合’的双重视角。”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评查过程中,两位人民监督员可以直接登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地翻阅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逐案“过筛子”。凭借职业敏锐性,他们精准揪出了一批平时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有的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有的涉案财物移送手续不清晰、个别取保候审程序存在瑕疵、部分监督履职还不到位……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发现,就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一位参与评查的律师监督员说,作为律师,平时在辩护中也会遇到类似问题,这次能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从“案后”反推“案中”,既是监督,也是参与。

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为了让监督真正“长牙齿”,宣恩县检察院建立起一套规范的互动机制。

评查期间,该院专门组织评查组成员与律师监督员进行多轮专题研讨。监督员每提出一个疑问,就有专人现场解答、逐项核实;每指出一个问题,大家就共同分析成因、探讨解决路径。从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到涉案财物的管理流程,再到如何更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双方在交流中凝聚共识,在思想的“碰撞”中形成方案。

评查结束后,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核心意见,如建立易发多发问题防控机制、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该院迅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逐条分解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同步启动业务数据核查、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法律文书“回头看”等三项专项行动。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向人民监督员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并邀请其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评估。

“案件质量评查精准引入律师身份人民监督员开展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律师群体的专业法律素养、丰富实务经验及当事人视角优势,与检察官司法职业判断形成内外监督合力。”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通过专业互补、全程参与的方式,将监督意见转化为制度完善、专项整治、类案研判等具体举措,切实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下一步,宣恩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让外部监督更专业、更深入、更常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提公信。